根据《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选校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校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00。
二、选校地点:顺庆区教育局九楼会议室(南充市育英路21号)。
三、选校规则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校顺序。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选校会议,在选校时必须出示、审核。
2.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参加选校,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参加选校,若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参加选校,责任自负。
4.考生选择岗位后,填写《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选校确认表》,一经填写,不得重选或改动。
5.原属在职在编人员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原工作地人社部门解聘手续。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