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招考办,各考点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国内合作考试项目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号)和《关于2016年中英合作考试项目考试计划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74号)精神,我省2016年下半年非学历证书考试定于11月19日—2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项目
2016年下半年我省非学历证书考试开考三个项目,分别是: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和我院《关于我省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停考的通知》(赣考院成〔2015〕9号)要求,以上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不接受新生报考,只组织老考生报考。2016年12月31日以后,我省将停止所有开考的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23日;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课程安排
考试时间:11月19日、20日;
开考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非学历证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试中心函[2004]109号)要求,认真组织,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文件规定,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二)报名工作。各考点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要妥善处理好停考项目的遗留问题,及时通知老考生报考,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不再组织新生报名。
(三)试卷申报。各考点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9月28日前完成试卷申报和数据上传工作。
(四)安全保密。必须严格执行试卷运送、保管、使用、评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的押运要配备专职干部、公安干警和专车,指定专人负责,在押运途中,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试卷必须存放在设区市招考办保密室内,存放期间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五)组考工作。有关设区市招考办、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能因报考人数少而放松考风考纪的管理。严格按照三级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各考点对违规考生行为的认定及处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文件执行。
(六)评卷工作。本次考试我省只组织对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评卷,其他考试项目的试卷按要求寄至教育部考试中心,由其组织评卷。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