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改善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优化生源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和学科科研工作的进一步结合,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附件1),现将做好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如下:
1、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学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在招生名额中的占比不做限定,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占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单位在确定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额时,要综合考虑该专业2017年的招生计划及导师的招生资格,不能超过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进行选拔。
2、各有关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各单位的选拔工作安排情况(附件2)应提前3天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各单位要对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研究生及教师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于9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附件3);
(2)《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3)CET六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4)科研成果复印件。
4、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申报。根据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其他表现,严格程序,认真选拔。对违反学校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研究生院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