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规定。此规定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分别处以罚款,这意味着吉林省内市场流通的绝大部分同类塑料制品将被淘汰。同时,以生物基为原料的聚乳酸塑料替代产品生产技术成熟可靠,产量充足,可以满足“禁塑”后的市场需求。
【解析】
人们的社会生活正向便利化、卫生化发展,为了顺应这种需求,一次性泡沫塑料饭盒、塑料袋、筷子、水杯等已然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它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然而在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降解,严重污染了我们的生态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吉林省制定和颁布“禁塑令”,显示出吉林省政府的施政勇气,但要想落到实处,可谓任重道远。消费者多年来随手用塑料袋、扔塑料袋已成为习惯,不少商家出于成本考虑也多半不愿意使用价格相对高一些的可降解塑料袋,这也是六年半时间以来“限塑令”难以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对于吉林的“禁塑令”来说,如果能严格执行到位,对违规者依照禁令处罚,使之真正成为高压线,使其不敢违规不愿违规,再辅以宣传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保护环境,拒绝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自然就会让这些污染产品没有市场。此外,即时监控生产厂家,让其转产或停产,从源头上抓禁止,就一定能收到预期的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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