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麻江县电视台面向社会招聘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等职位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临时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二)编辑记者8名,其中:男6名,女2名;男、女播音主持各1名。男身高在1.65米以上,女身高在1.55米以上。
(三)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组织分配。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五)爱好广播电视事业、五官端正,语言表述流畅,用词准确,语意明白,语句简洁,文理贯通,语言平易,合乎规范,能把客观概念表述得清晰、准确、连贯、得体,没有语病。编辑记者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播音主持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拥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懂一定的摄像技能。
二、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笔试)→体检→进入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应聘者到麻江县电视台现场报名,提供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2张、户籍证明、相关学历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的,现场进行普通话测试,经测试达到同级水平的可报名。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应聘者同时可报两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为涉及本职位的相关知识,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占40%,面试和实际操作占60%。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合同的签定。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定聘用合同。今后县电视台在招考事业人员时,连续两年工作成绩突出的临聘人员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通过招考进入编制人员。
三、待遇
每人每月保底工资1600元+五险+稿酬。“五险”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联系方式
麻江县电视台(麻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855)2622329
联 系 人:喻 霞
五、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
麻江县电视台
麻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