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总数40人,其中:市人民医院26人,市中医医院6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市第三人民医院3人,市妇幼保健院1人,市中心血站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2年3月12日前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在保山人事人才网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公告,公布各招聘单位拟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7日在昆明医学院篮球场(人民西路191号)进行。
(三)报名:2012年3月27日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所有报名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保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按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量化打分,7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对象。由保山市人社局、保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六、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面试迟到15分钟和考生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联系电话:0875—2220960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875—2162447
附: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