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1人、区人力社保局1人、区委党校分管教学领导和高级讲师2人、市委党校相关学科教授1人等组成,考核小组评委共5人。
(二)考核内容
专题试讲,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三)考核标准
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以上良好,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201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地点: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永明大道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