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需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复审人员于2016年9月5日(上午9:00至11: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8月29日
附:2016年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需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名序号 | 姓名 |
0701120100000251 | 刘志超 |
0701120101000006 | 杨佳 |
0701120101000011 | 张勇 |
0701120101000014 | 常颖 |
0701120101000015 | 刘晶 |
0701120101000051 | 陈宝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