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仲裁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如具备3年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不限专业;
5.报考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7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直接登录肇庆高新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xld.gov.cn)、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下载《2016年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到报名邮箱:dwsbmail@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社会人员考试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情况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考试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及学位证。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性等。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网公布。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局制度规定及考试成绩顺延增补。
(五)公示和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局内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局相关规定执行。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