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时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岗位 | 上级主管部门 |
1 | 方琳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2 | 牛亚林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3 | 丁海燕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4 | 雷丽丽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5 | 董修言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6 | 李雪梅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7 | 张莉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8 | 王丽莹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9 | 翟景景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10 | 杨辉 | 男 | 校医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11 | 徐丽花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12 | 晋飞行 | 男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13 | 董卫君 | 女 | 教师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公示日期: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2日
联系电话:31271008
监督电话:31271009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