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选拔职位
1、奉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2、巨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3、鲁甸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4、塔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5、宝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6、太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7、大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8、拉市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9、黎明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10、石头白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二)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正确理解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3、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并能做到以身作则;工作深入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国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须任科员职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须任九级职员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履职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职在岗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根据部分岗位的艰苦边远程度、岗位特点和干部队伍结构状况,以下职位实行定向选拔:宝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位定向彝族干部选拔;塔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位定向藏族干部选拔;黎明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位定向傈僳族干部选拔。三个定向选拔职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于2012年3月15日在玉龙电视台、玉龙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ynyl.gov.cn)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报名地点在玉龙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888—5111518。
本次竞争性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1.《玉龙县竞争性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玉龙政务信息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交电子版。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4月上旬全省统一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
(四)面试。4月下旬全省统一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
(五)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与报考职位的适应性。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职人选建议,并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对本次竞争性选拔的领导干部任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拔资格。
县纪委对整个竞争性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8—5106880。
本公告由玉龙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龙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