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