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2016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已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www.nmec.org.cn)公布,请考生在网站输入个人信息自行查询成绩。请查询成绩通过的考生,务必于9月9日—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凭有效身份证件,交纳综合笔试考试费用后,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
一、领取地点
县(市)区 | 领取地点 | 咨询电话 |
岚山区 | 岚山区卫生计生局 | 2618576 |
莒县 | 莒县卫生计生局 | 6206017 |
五莲县 | 五莲县行政服务大厅 | 5336627 |
市直、东港区、开发区、海洋城、山海天、 | 日照市卫生学校 | 2955917 2955918 |
注:准考证发放按照报名时所填单位所属的行政区域下发,如有考生不清楚,请拨打领取地点咨询电话。
二、收费标准
每人每单元60元,执业医师共4个单元为24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共2个单元为120元/人。
三、领取程序
考生先到各领取地点的收款处缴纳相关费用后,凭收据到各自相关科室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如果是考生本人领取,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军队人员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官证原件)
2.如果是单位相关负责人前来领取,则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军队人员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官证原件)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信。
3.如果考生委托其他人代领,则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军队人员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官证原件)。
4.各位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律不补。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