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经研究,我镇决定面向本镇公开招聘临聘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考:
①清新区浸潭镇户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计算日期至2016年8月31日止);
②身体健康;
③专业需求:计算机、英语、中文、经济贸易、水利、建筑类专业毕业人员。其他专业人员需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交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两张(同版)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服务中心人社所窗口。联系电话:0763—5635543。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21日在浸潭镇人民政府大堂张贴、浸潭镇政府门户网站和“山水浸潭”微信平台公告公布。
2.面试方法及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镇委组织办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负责。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镇纪委、镇委组织办按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经研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镇委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政府大楼大堂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待遇
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