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资格确认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两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及专业:符合招聘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教师资格证(含2016届毕业生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核验和登记,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