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务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不上传本人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录单位无法进行审核,后果由考生承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报考者,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
3.网上缴费。报名缴费的时间为9月12日8:30—14日24:00,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进入缴费系统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考生应于9月2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共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20人,笔试开考比例(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