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
1、牟定县乡镇副乡镇长3名;
2、共青团牟定县委副书记1名;
3、牟定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1名;
4、牟定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二)基本的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
(三)选拔范围。面向牟定县县、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和州属驻牟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在职在编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的职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担任科员职务(相当于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或者是牟定县辖区内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2、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6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有公安工作经历,报考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有高中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等工作。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牟定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送县委组织部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每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二)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试题从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提取,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012年4月上旬。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时间为2012年4月下旬。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计算,考试成绩通知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三)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咨询电话:0878—5220937 5211167
监督电话:0878—5212380
本公告由中共牟定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1、《牟定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牟定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