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选拔职位42个,其中:正科级职位1个,副科级职位41个;县区39个,市直部门3个(具体职位详见《玉溪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1、党政机关领导职位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2、事业单位领导职位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拔范围
全市乡镇、街道(含乡镇、街道)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村官”中符合条件人员。
市、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选拔。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选拔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上适当放宽。
3、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全省统一选聘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副科级职位(任职时间截止2012年2月底)。
4、近三年(未满三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限为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其他条件、特殊职位要求详见《玉溪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方法和步骤进行。笔试、面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由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等工作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工作由各县区委、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同时填写《玉溪市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玉溪网”下载或到市竞争性选拔办公室、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领取。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2)主管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任职通知提供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职位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比例的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竞争性选拔职位。资格审查情况由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报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范围、要求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从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提取。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各县区也可在当地媒体公布本县区选拔职位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笔试、面试地点统一设在玉溪市中心城区,考试时间为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务工作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负责组织。
(四)组织考察
1、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竞争性选拔××职位考察对象考察评分表》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五)决定任用
1、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县区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区委常委会研究作出任用决定。市直各有关部门由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作出任用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任前公示。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
3、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或推荐、提名,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选拔结果,各县区也可在当地媒体公布本县区所属职位选拔结果。
4、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77—2021406
举报电话:0877—12380或2039033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县区 报名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红塔区 区委组织部三楼干部科 严志东 2024111
通海县 县委八楼组织部干部股 赵振华 高达 3029182
江川县 县委四楼组织部干部股 邢小刚 8016694
澄江县 县委二楼组织部干部科 董子云 6918777
华宁县 县委四楼组织部干部股 杨红 5019289
易门县 县委三楼组织部干部科 魏榕 4961424
峨山县 县委四楼组织部干部科 吴景阳 4012866
新平县 县委四楼组织部会议室 普正伟 7019555
元江县 县委五楼纪委会议室 邓雪春 6515660
玉溪广播电视局 办公楼二楼局办公室 瞿佳永2026438
玉溪交通运输局 东风南路2号14楼人事老干科 顾培群 2070785
玉溪市贸促会 红塔大道38号八楼办公室 黄莎 2064552
本公告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
玉溪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