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广开视野选拔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县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核、省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及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9名)
1.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1名(正科级);
2.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书记1名(正科级);
3.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5.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7.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勐库镇司法所所长、大文乡司法所所长、邦丙乡司法所所长各1名(副科级)。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
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书记2个职位面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4个职位面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勐库镇司法所所长、大文乡司法所所长、邦丙乡司法所所长3个职位面向双江自治县各乡(镇)、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4.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
二、基本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考核年度为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考核年度为2年及以下的,所有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正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中级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初级职称满4年(2008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中级职称不满1年,但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不满1年,但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履职累计满4年。
4.副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须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具体职位和职位要求
1.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书记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3.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办公室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处理公文的能力。
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办公室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处理公文的能力。
5.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财会、金融等相关专业,或有从事财会工作经历。
(3)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7.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勐库镇司法所所长、大文乡司法所所长、邦丙乡司法所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律专业;
(4)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司法调解工作。
三、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需填写《双江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双江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A4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②《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质);
④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着正装、浅灰色底板)5张及照片电子版。
《双江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登陆gbggyyx@126.com邮箱下载,密码gbg123。
2.报名地点: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县“公选”办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县“公选”办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评卷工作,考务安排等工作由县“公选”办牵头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五)面试(2012年4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面试人员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及排名,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应试人员当场公布。
(六)组织考察(2012年5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2.考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3.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4.考察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面试工作确定,拟定于2012年5月中旬以前完成。
(七)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2012年5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请县委常委会作出任用决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拟任的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用手续。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对报考人员本人登记的有关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要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的准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
(四)参与竞争性选拔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价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县“公选”办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83—7623033
举报电话:0883—12380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