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为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中共沧源自治县委督查室主任1名(正科级);
2.县政协文史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
3.共青团沧源自治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4.沧源自治县岩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勐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单甲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糯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勐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勐角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班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芒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班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勐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各1名(副科级)。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沧源自治县各乡(镇)、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考核年度为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考核年度为2年及以下的,所有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正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中级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初级职称满4年(2008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中级职称不满1年,但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不满1年,但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履职累计满4年。
4.副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须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具体职位及要求
1.县委督查室主任职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县政协文史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3.共青团沧源县委副书记职位要求
(1)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4.沧源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4.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参加的。
三、公开选拔的步骤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将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报名和资格初审(2012年3月15日至25日)
报名以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县“公选”办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报名地点: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5日
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沧源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A4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盖章。下载地址为:沧源县政府网(www.cangyuan.gov.cn)
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职务聘书、任命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A4纸质)。
3.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
5.本人近期1寸浅灰色底板免冠彩色正规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负责,主要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不足8人的竞争性选拔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竞争性选拔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所报考职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县“公选”办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第三阶段: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由县“公选”办牵头组织,工作方案另行拟定。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制卷、评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竞争性选拔的笔试试卷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公安局和县国家保密局派出专人专车,在笔试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按保密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进行领取、运送和保管。
笔试结束后,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并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沧源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第四阶段: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根据笔试试卷的批阅情况确定,工作方案另行拟定。面试具体时间通知到面试人员本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根据不同竞争性选拔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分别命题制卷。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激励能力、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个性特征等,具体测评要素及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确定。
面试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由面试小组对同一选拔职位的应试考生采取统一面试试题、统一封闭面试、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评分。面试小组成员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每个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本人宣布。
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所有应试人员当场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以及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排名。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的综合成绩及排名,由县“公选”办通过沧源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第五阶段:组织考察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组对每个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考察和综合分析。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按照有关规定,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
第六阶段: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竞争性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由县“公选”办在沧源佤山电视台、沧源县政府网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沧源县政府网公告。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培养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本次公开选拔的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123234。
监督电话:0883-7121108, 0883-12380。
中共沧源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