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县委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竞争性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位基本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共12个)
1、勐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2、勐捧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3、勐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4、关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5、勐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6、勐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7、象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8、易武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9、瑶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名(副科级);
10、勐腊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1、勐腊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职位要求
1、职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廉洁奉公。
2、职位具体要求。
(1)乡镇副乡镇长职位要求:熟悉掌握一定的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知识和乡镇基本情况;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做好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群众工作。
(2)县林业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有一定的林业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及相关专业知识。如非公务员身份的,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水利水务法规和政策,有一定的水利工程测设及相关专业知识。如非公务员身份的,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选拔范围
勐腊县辖区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农场)、大学生村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公务员身份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职)。
2、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1年2月28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大学生村官的,须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4、年龄:报考乡镇副乡镇长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在32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同时填写《勐腊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到县竞争性选拔办(县委组织部213室)领取,或在勐腊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下载(http://xsbnml.xxgk.yn.gov.cn)。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聘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报名材料报送县竞争性选拔办复审合格者,发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3月2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勐腊县行政中心县委楼213室(县竞争性选拔办)。
经资格审查后,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在8人以上,方可竞争性选拔,进行笔试。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8名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本人条件符合的其他竞争性选拔职位。
四、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统一定在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
面试定在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向县竞争性选拔办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权重占40%。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权重占60%。
六、决定任用、办理任职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各职位选拔结果经汇总后,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公告由县竞争性选拔办负责解释。
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竞争性选拔实行全程监督。对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咨询电话(传真):0691—8161200
举报监督电话:0691—12380、8161199、8123380
勐腊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