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和《2016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2016年第24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经研究决定:周永芳等十三人为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聘用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月9日12日起到9月21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37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626020、262602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