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7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碳普惠试点建设。这是全国首个促进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碳减排的创新性制度举措。试点建成后,市民可通过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获取“碳币”,凭“碳币”换取产品服务优惠等商业激励,以及如公交费减免、“碳币”换乘车卡等政策激励。
【标准表述】
碳交易的实施范围目前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对于普通民众的低碳行为鲜有涉及。碳普惠制的创新之处,就是把碳交易的核心理念应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遵循节能减排“人人有责、人人有利、人人有权”的原则,建立一套“碳币”信用体系,将公众的低碳行为以碳积分的形式量化并予以激励。
在低碳经济模式下,人们的生活可以逐渐远离因能源不合理利用而带来的负面效应,享受以经济能源和绿色能源为主题的新生活。碳普惠制通过量化居民低碳行为减碳量,以获取低碳行为相关数据,从而衡量评价个人节能减排的行为,最终实现低碳行为的价值化。
【具体措施】
一、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省内自愿减排核证机制,推进自愿减排交易与配额交易市场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二、倡导环保组织、公益组织和企业参与和支持碳普惠制的建设,创新多种方式,鼓励节能减碳。通过团购、优惠等方式参与,既能鼓励市民低碳生活,也能扩大企业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