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4个)
1、中共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共青团隆阳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
3、隆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4、隆阳区商务局副局长1名
(二)职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三)职位具体要求
1、中共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具有文史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共青团隆阳区委副书记职位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隆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职位要求:具有文史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隆阳区商务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类相关专业学历,熟悉经济或招商引资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
二、选拔范围
保山市乡镇(含乡镇)以上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三、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其中:报考共青团隆阳区委副书记职位的需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隆阳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2010年2月28日以前选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四、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区竞选办于3月15日分别在《保山日报》、隆阳电视台、隆阳党建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及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由报考人员在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保山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保山党建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各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于3月25前报区竞选办复审,合格者由区竞选办发准考证。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组电明〔2012〕16号)精神,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按职位类别进行,出题、评卷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告。
(五)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项相加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六)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拟任人选建议,报区委常委会讨论做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隆阳区竞选办负责解释。
隆阳区竞选办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33号(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一股0875-2162395
举报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0875-12380
隆阳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