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 具有康定市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 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 由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