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最低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名单在笔试当天中午12:00以前随同笔试成绩张榜公布。面试名单确定后个人放弃参加面试的,同一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参加面试人员。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面试成绩按零分记载。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说课和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在应聘岗位学段的教材中选取。考生成绩为考官评分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面试满分100分。另外,护理、计算机教师岗位应聘者面试还需加技能展示,护理教师应聘者技能展示项目为护理操作,计算机教师应聘者技能展示项目为计算机技能操作。护理、计算机教师应聘者面试成绩中,说课和考官提问、技能展示各占50%。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当面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