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质检总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6年9月2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