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为珠海市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珠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财务工作人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专业:会计学(A120201、B110203)、财务管理(A120202、B110204)
选调人数:1名
二、选调条件
1.全市在职在编(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学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3.综合素质较高,吃苦耐劳,熟悉财务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提交《香洲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及2张近期大一寸免冠登记照,于2016年10月14日前到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报名(香洲区青春一街16号401室,联系电话:2252401,2222258)。
(二)资格审查、面谈。由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面谈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评委提问、参加选调人员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2258。
(二)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