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丽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丽江市博物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岗位名次 | 体验 | 考察 | 聘用意见 |
和毓康 | 女 | 79.45 | 1 | 合格 | 合格 | 同意聘用 |
公示期7天(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506)、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88-5122926)、丽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电话:0888-5123277)反映,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
丽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