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凤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际保留公务用车数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来凤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招聘25名驾驶员(其中C1及以上驾照23名,A1及以上驾照2名)。
二、招聘范围。聘用人员范围为本次实施公车改革的乡镇及县直单位编制外司勤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有较强的安全、服务、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汽车日常维修和排除简单故障的一般技能。
2、55周岁及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提供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来凤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办公室(湖北银行九楼)。联系电话: 0718-6226580。
3、报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与原单位工作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附近期1寸彩照两张。
五、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作为司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六、公示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合同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并在来凤县新闻网、来凤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3日以上。
(二)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来凤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试用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来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