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社区(村)主职干部和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且在社区(村)任主职干部或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满3年以上(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武昌区还包括现聘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或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岗位,且曾任社区主职干部满3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