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6年8月31日,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该类考生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百分制的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三支一扶”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10月20日18:00时前到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南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