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20日-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红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红安县城关镇城南金沙小区 5 号)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材料、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