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①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考生自愿申请可在相同类别、相同专业岗位未入围面试考生中公开调剂。已确认进入面试和弃权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
②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连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红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确认合格者须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科。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可根据考生申请,从报考其它同类岗位未进入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已进入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参与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扫描电子档等手段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③面试方式:各岗位按照岗位特性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方式将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不作调减,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