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9月26日9时-10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完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