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坐落在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整个淮海经济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也是该地区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中心。学校占地约1200亩,有20个院系(部)、14所附属医院,26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分属医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四个门类。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近700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卫生部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省优秀医学人才、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领军人才、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和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科技创新团队等一批优秀教师及团队。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优势学科群,其中临床医学学科ESI排名全球前1%;获得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49项;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美国科学院刊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5项。
学校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临床医学、药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2016年面向全国录取硕士研究生616人,博士研究生13人,目前在校研究生1600余人。
一、报考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 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专业(仅限报学术学位)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治疗学专业(仅限报学术学位)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护理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护理学的考生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和人数详见我校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名
今年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了“推免服务系统”,所有考生均需登陆此系统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操作。
1.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具体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查的要求: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网报成功后,要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四、复试
凡符合我校招生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不再邮寄纸质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来我校复试。
1. 复试时间:2016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准备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
(5)其他有关材料(如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1份。
3. 复试内容:包括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实验或临床操作)、英语听力及口语、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以及心理测试等,复试总分为100分。
五、录取
1. 我校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2. 凡通过我校复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4. 考生只能接收一个待录取通知,且接收后不能随意取消。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我校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考生所选研究方向仅供参考,在录取后最终确定导师及研究方向。
4.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7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年将直接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并在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时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及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6.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除临床各专业)学费将予以全免,接收的临床各专业推免生学费将减免一半。
7. 被我校接收的基础医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推荐免试生,除享受正常奖助学金待遇外,可进一步享受学校每月发放的特殊生活津贴,标准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同时在留校就业时将予以优先安排,在去其他单位就业时予以特别推荐。
8. 上述5-7条仅限于2017年招收的推免生。
9. 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登录“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微研招网”进行预报名,我校将优先安排复试。
七、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000
联系电话:0516-83262307 联系人:缪顾根 E-mail: zsb857484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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