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凭本人《2016年江门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基层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候考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三、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后离开考场。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考生面试后及时留意公布的笔试对象名单,安排好自己的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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