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考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更好地选拔优秀学生,按照我校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
一、复试安排
我院将于2016年10月9日-11日进行2017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复试的内容包括:
1、资格审查
10月9日下午14:30-17:00在教五楼301进行资格审查、填写面试信息表、领取体检表。资格审查请带好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根据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复试费为¥100.00(不含体检费),复试时收取。
2、体检
10月10日8:00—11:30 空腹到校医院交体检费(110元)后进行身体检查,具体要求请见研究生院主页上推免生体检通知。
3、英语综合能力笔试
时间:10月11日09:00-11:00 (闭卷,百分制)
地点:教五楼303
4、专业综合面试
时间:10月11日14:00开始(主要测试听说能力)
地点:教五楼315A
二、接收办法与激励政策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考生须于10月8日之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选报我院相关专业,网上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为我校2017年对社会公开招考的专业目录。
3.复试合格即可被确定为拟录取研究生并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10月12日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凡被我院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
5.凡被我院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一律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被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其本科阶段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3.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考生申报材料作假、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我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