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报到时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大学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个人简历。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二、材料递交:
本校推免生请于9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我院综合楼402教育处。
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9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
复试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复试安排(初步):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10月8日(周六) | 通知拟同意复试考生前来复试 | ||
10月10日(周一) | 资格审查 | 教育处(综合楼402) | 全体报考考生 |
上午8:30 | |||
10月10日(周一) | 笔试 | 门诊楼六层电教室601 | 全体复试考生 |
上午9:00—11:00 | |||
10月10日(周一) | 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口试) | 门诊楼六层电教室601 | 全体复试考生 |
下午2:00 | |||
10月11日(周二) | 体检 | 体检中心 | 全体拟录取考生(要求空腹) |
上午8:00 | |||
10月13日(周四) | 交体检表、选导师,交导师确认表 | 教育处(综合楼402) | 全体拟录取考生 |
下午2:00 |
注:如有变化以第三附属医院综合楼公告栏教育处公布为准。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临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临床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等。复试成绩(100分制)= 专业课成绩(5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临床综合能力(35%)+ 外语听说能力(15%)】}。
2.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各专业招生名额数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作为复试的一项内容,凡来我院复试的学生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学院将于10月8日前电话通知考生前来复试。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教育处
联系电话:010-52075251
联系人:马垒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街51号 100029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教育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