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报到时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大学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6.个人简历。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材料递交渠道及注意事项
1.北京中医药大学推免生请于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9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寄送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4.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北京中医药大学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10月8日—10月14日
复试地点:基础医学院
复试安排(初步):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10月9日(周日) 上午8:30 | 资格审查 | 基础医学院三层321办公室 | 全体报考考生 |
10月10日(周一) 上午8:30—10:30 | 笔试 | 基础医学院三层小会议室(338室) | 复试考生 |
10月10(下午)—12日(电话通知) | 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口试) | 基础医学院三层小会议室(338室) | 复试考生 |
10月13日(周三) 上午8:30 | 选导师、体检 | 基础医学院321,体检地点:三附院 | 全体拟录取考生(要求空腹) |
10月13-14日 | 交体检表、导师确认表 | 基础医学院321办公室 | 全体拟录取考生 |
注:如有变化以基础医学院一楼大厅公告栏公布为准,请关注基础医学院网站。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
(1)专业课笔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进行专业课笔试,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考核总成绩的50%。
(2)综合面试 按招生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分小组进行,复试由组长主持,参考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等内容进行评分。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需做好有关面试记录工作。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18分)。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9分)。③综合素质,包括事业心、责任感、职业兴趣、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知识面等(8分)。
2)外语水平:满分为15分。
(3)成绩计算:综合面试结束后,综合面试小组首先对参加各专业复试考生的复试总分进行计算,填在复试考核表内。
(4)录取原则:各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分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按照学校公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跨门类考生需要加试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遵守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按照录取原则将录取结果填在复试考核表内,综合面试小组成员在考核表内签字认定,导师在相应位置填写“同意录取”,并签字。
五、体检
按教育部体检标准,复试后同意接收的考生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学院将于10月8日电话通知考生前来复试,请考生及时在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并注意接收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
我院联系电话:010-642 86195
联系人:胡英敬 张杰
地址:基础医学院321办公室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