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2016年9月28日为报考我校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复试录取手续的起始时间。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志愿投递
通过夏令营选拔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夏令营考生)须在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我校投递报名志愿,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须与候选人资格公示对应的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一致。凡未在9月28日向我校投递志愿,或投递志愿的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与公示对应的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不一致,均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常规推免考生(即参加我校9月26-28日复试的推免考生)和支教团计划考生须在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我校投递报名志愿,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须与复试笔试对应的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一致。常规推免考生已于复试笔试期间书面告知上述内容。凡未在9月28日向我校投递志愿,或投递志愿的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与复试笔试对应的报考院系和报考专业不一致,均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二、复试通知发放
9月28和29日,我校将会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所有志愿有效的复试考生发放复试通知。所有考生须在复试通知有效期内,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三、待录取通知发放
我校将在夏令营考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后一日内,统一发放待录取通知。夏令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有效期内,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在常规推免考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后至我校拟录取结果公布前此段期间内,如常规推免考生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我校会统一发放待录取通知。常规推免考生和支教团计划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有效期内,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