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6年9月24、25日举行,我市考区共有考生1192人。为使考试工作有序举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温馨提示如下并请相互转告:
1、本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为义乌市城镇职业技术学校(经发大道330号)。由于校区附近交通拥挤,校内无法停车,建议考生不要驾驶车辆前往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2、请及时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准考证各个栏目内容信息。如考生准考证信息有误,请考生及时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试科联系,联系电话:0579-85435156。
3、请考生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考生进场考试前必须“两证”(《身份证》和《准考证》)齐全,“两证”缺一或证件不符的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进场时请仔细核对考场号和座位号,防止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
4、本次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5、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带入考场,自行带入造成损坏、丢失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不得将手机、资料、报刊、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7、由于目前流行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具有传输信号、存储甚至拍照功能,因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考试时严禁将具有上述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电子产品带至座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文件规定,违规违纪考生信息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考试作弊已入刑!新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破坏考试秩序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敬请广大应试人员文明参考、诚信参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和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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