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通过测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选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对选聘对象的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体检。根据测试及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进行心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