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东北师范大学“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我校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多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为保障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对东北师范大学系统内公开招聘合作学校管理人员。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校长1人(辽宁省葫芦岛市)
九年一贯制校长1人(吉林省通化县)
基础教育合作学校校长储备人选若干名(工作地点在外省市)
上述岗位是否录满,视应聘者实际情况由东北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工作小组自主决定。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思想端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管理工作。
3.能够践行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熟悉基础教育的基本规律,掌握教育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初始学历或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10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教育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4.有东北师大附属学校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予以聘用。
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
2.符合条件者通过电子邮件个人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校长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其他省、市级以上荣誉等相关材料。
3.应聘资料发送至邮箱edc@nenu.edu.cn(报名咨询:刘老师,电话:0431-85099627,18743007188)。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学校招聘材料(姓名+应聘岗位)。
4.初审后,相关岗位具体信息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应聘者。
(二)考核、面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预计10月18日—22日进行)。
(三)结果公示
(四)培训聘用
受聘者需经东北师范大学系统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聘期及待遇
1.聘期为三年(含考核期一年)。
2.工资待遇面议。
五、应聘事宜咨询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09 13596075737
东北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工作小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