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育专业(代码040201)是我校最早设立的专业,创办于1953年。本专业现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教育部特色建设专业。本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专业特色突出,师资结构合理,科研成果丰硕。六十年来,在人才培养上,本专业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德行为先、技艺为本、多能一专、适应社会”的人才培养特色,已为国家培养了1万多名各类学校体育师资。上世纪60年代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以体育教育专业为主体的体育教育训练学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本专业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具有较强的人才市场竞争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该章程。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017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请参阅《武汉体育学院2017年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2016年9月20起,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二)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当日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复试。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体育教育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综合面试。
1、 面试内容
术科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项理论知识、运动技能;
学科(体育理论)包括理论知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报考运动技能类方向的考生,综合面试突出对专项技能的考查,专项技能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具体要求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综合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人,教研室主任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复试前由抽签确定;
综合面试前,由专人核查考生信息(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发现冒名顶替者以作弊论处;
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向考生宣布综合面试成绩;
各小组安排专人记录考生成绩,并认真填写《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由小组长提出拟录取明确意见;
3、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1)术科
内容 专项理论知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专项运动技能
占百分比 30% 20% 50%
(2)学科(体育理论)
内容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专业理论知识
占百分比 30% 70%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武汉体育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表一);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须提供国家英语专业八级相应证书复印件1份);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
(四)拟录取名单上报。10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确认录取。10月25日前,凡通过复试,审定为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协同校纪委监察处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监督管理
(一)我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对在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并交由校纪检监察处门处理。
五、奖助学金
学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获得申请学业奖学金机会。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87190917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