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第6号令),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事业单位 四川省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 人才培养、教学研究、 服务社会
我校是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四川省江油师范学校(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初等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目前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幼儿、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曾先后被评为“全国红旗学校”、“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四川省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四川省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四川省绿化示范学校”。涌现出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杰出校友。
学校设绵阳、江油两个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在校学生10000余人。坐落在绵阳市教育园区内的新校区正在快速建设中。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幼教保育、初等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设计等10余个专业。设有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综合部、基础部等6个系部。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已覆盖川、渝、滇、贵、陕、甘、鲁、晋、皖、鄂、新等11个省、市、自治区。学校是四川省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绵阳市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是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项目培训基地。建有幼儿教育与发展研究中心、川西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白马藏羌文化艺术中心等科研机构。学校具有聘请外籍教师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长期与美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新加坡、泰国等国政府、教育机构进行教育交流与合作,常年有外籍教师和志愿者在校任教。
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努力建设西部地区一流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将学校打造成为办学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 www.scyesz.com)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我校2012年招聘教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就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2名,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均在学校网站上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选报相关岗位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www.scyesz.com/35)。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学校另行通知到校参加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4月2日晚24:00。
2、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及综合面试
考核最终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后,按各学科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本校公示。
考核时间安排:考核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上午8:30开始,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考生可乘16路、24路公交车在“四川幼专站”下车即到。因目前学校外面道路改造,到我校车辆均需绕行,请应聘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3、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生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4、公示
经过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及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的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A、《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B、《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册》1份;
C、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纪律检查。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主管部门、学校领导、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将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816-3691178、3690669
附件一、2012年春季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计划(22人)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3月18日
附件一、2012年春季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计划(22人)
岗位名称 | 学科、专业 | 学历 | 本次招聘数 | 备注 |
中文教师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硕士研究生 | 3 | 优先考虑儿童文学 |
教心学教师 | 教育学、心理学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 7 | 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学 |
教育管理学教师 | 教育管理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 1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原理 | 硕士研究生 | 1 | |
法律基础课教师 | 法学理论 | 硕士研究生 | 1 | |
英语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体育教师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体育综合能力强 |
美术教师 | 美术 | 硕士研究生 | 1 | 设计或雕塑 |
书法教师 | 书法 | 硕士研究生 | 1 | |
音乐教师 | 音乐 | 硕士研究生 | 3 | 优先考虑长于声乐、吹奏乐器、钢琴、音乐表演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