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培养一流的懂财经善管理的公共部门的领导人才。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重点打造五个专业方向为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国土规划与城市管理、公共财政管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金融政策与监管。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厚植于浙江省公共管理一流学科基础;紧扣浙江先发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创特色课程体系与案例教学模式;提供更大平台的学生人脉资源。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财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二、招生人数
拟计划招生总人数90名。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浙江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jsc.zufe.edu.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所在报考点现场确认的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第三阶段:打印准考证
按照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科目:英语二;
初试时间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相关时间规定执行。
(二)复试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
1.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由浙江财经大学MPA中心组织命题和考试。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2017年复试公告为准。
3.复试包括复试笔试和面试,复试笔试专业课:政治学(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
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六、学制、培养及学位
学制2.5—5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收费及奖励政策
(一)收费政策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按照5.6万元(含0.1万元书费、资料费)标准缴纳学费,分三次收取(第一学年2.3万元,第二学年2.3万元,第三学年1万元)。
(二)奖励政策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奖励体系由综合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组成。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519 87557136 87557338 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s@zufe.edu.cn
网址:http://yjsc.zufe.edu.cn/
(二)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学渊楼213室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 章老师 邵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922739 88922732
电子信箱:mpa@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