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夯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现结合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辖区范围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2012年小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招聘简章》。
一、工作职责
采集和维护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主要是指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全面收集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全面掌握各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反映、传递群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解简单的劳资纠纷;反映群众对观测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配合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处理等业务;做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贵阳市非农业户籍,常住贵阳市小河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年龄:22-40岁;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8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小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2、报名地点:小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黄河南路138号)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个人简历一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考试及录用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3月23日在小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由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统一安排笔试。
经过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初步培训,对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后将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订。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一周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培训: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统一组织培训。
(四)工资待遇:工资按照“基本工资1000元/月+考核工资”(含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发放,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统一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名电话:3802562 监督电话:3840831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小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