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该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2017年我校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招生、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约85名(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硕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7年9月1日),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具有国家承认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6.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报名时间与程序: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0日;
(2)报名程序:考生登录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目、打印报名表格。(具体报名通知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博士招生公告)
2. 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天内(2016年12月15日之前)向我校研招办寄(送)达纸质的报名登记表及其它材料。报名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局的挂号信函或EMS邮寄,不接受快递公司投递。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确认。须寄(送)的报名材料如下: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报告,须加盖医院公章);
(3)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由2名专家分别手工填写,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用信封单独密封);
(4)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察表;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同等学力考生可免交此项);
(6)学历(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学士、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7)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已学过的课程证明及发表科研论文的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全文及封底);
(8)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园地”栏下载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向”资格审查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现场确认:
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考生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生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 初试: 2017年3月11日至12日,具体考场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
初试设四个单元,外国语(英语 ,不含听力)、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以及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生可免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其中政治理论科目得分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科研能力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加试:对于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考察科目由招生导师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真题,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准(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栏中下载)。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在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统一调剂使用招生计划。
七、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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