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每个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奈曼旗政府网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被举报人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公示。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国家注册造价师工资相应提高)。试用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